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广西钟山高速公路征地权属争议案
贺巴高速征地约18亩,新竹村委盘龙村与上寨一组对权属争执不下,上寨一组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确权。市、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多部门组成专班,运用无人机航拍测绘,结合历年土地调查成果还原历史管护现实,最终行政裁决明确:10.23亩耕地归上寨一组,7.77亩林地归盘龙村,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广西防城港十六年土地权属纠纷化解案
防城港市黄屋组与下杜组因污水厂周边74亩争议地块中未征用部分的权属划分与补偿分配问题,纠纷长达十六年。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组建专班,重点核查1993年统征统拆、补偿款领取等关键历史事件,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一地多证”等历史遗留问题
湖北咸宁“一地多证”化解试点
咸安区被列为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聚焦林权登记“一地多证”权属重叠问题,探索化解路径,维护林农合法权益。
湖北赤壁五年涉诉情况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土地确权行政诉讼5件,包括请求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撤销不动产登记权证等,均在开庭后撤诉。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湖北孝感王母湖、仙女湖确权登记
严格遵循《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地籍调查为基础,对“两湖”生态空间内的水流、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王母湖登记单元面积942.04公顷。
司法审查的核心理念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地方政府对不动产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系行政机关居中行使裁决职权,主要采优势证据原则。法院对此类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应保持司法谦抑,注意保持权利归属的稳定性,保护诚实守信长期实际占有和管业的当事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