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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辉律师事务所:某网红食品“纯天然”普通食品
发表时间:2026-08-07     阅读次数:     字体:【

案情概要:某“纯天然”“手工制作”的果干产品,在网店宣传中暗示其“调理肠胃”“改善睡眠”。但该产品为普通食品,并无保健食品批文(“蓝帽子”标识)。
处理结果:市场监管部门认定:①“纯天然”宣传无依据;②普通食品宣传功效,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最终对商家处以广告费用五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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