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2024年,被告人吴某在网络社交平台冒充“网警”,声称可帮助被害人追回被骗资金,要求被害人支付“办案费”“保证金”等共计2万余元。被害人付款后吴某失联。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吴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其认罪认罚、退缴赃款,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要点:冒充“网警”“反诈中心民警”等警种进行网络诈骗,是近年来新型招摇撞骗手段。此类行为既侵害被害人财产,又损害公安机关形象,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