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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辉律师事务所:冒充“扶贫干部”骗取补助案
发表时间:2026-08-01     阅读次数:     字体:【

案情概要:2023年,被告人孙某冒充某县扶贫办工作人员,以“办理扶贫补助”为名,骗取农村老人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后将卡内存款取走,涉案4万余元。多名老人因相信“扶贫干部”身份而受骗。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孙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其诈骗对象为农村贫困老人,社会危害性大,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要点:冒充扶贫、民政等民生领域工作人员进行诈骗,侵害的是困难群众的“保命钱”,社会危害性更大,量刑时酌情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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