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合资品牌纯电动车续航“打五折”案(2023年)
案情概要:2022年,李先生购买了一款知名合资品牌纯电动汽车,官方宣传该车NEDC(新欧洲驾驶循环,一种车辆续航测试标准)综合续航里程为500公里,并重点宣传“冬季续航不打折”。提车后,李先生在日常通勤(冬季、开空调)中,实际续航仅约250公里。李先生以“续航严重缩水、宣传与事实不符”为由,将车企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裁判结果:法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实际续航测试。检测报告显示,在-5℃环境下开启暖风,该车实际续航仅为宣传值的52%。法院认为,车企在宣传中未明确告知NEDC续航与实际续航(特别是在冬季低温环境下)可能存在的巨大差异,且在宣传中使用“冬季续航不打折”等绝对化用语,足以对消费者构成误导,构成消费欺诈。但考虑到李先生已将车辆使用近一年,法院未支持“退一赔三” (三倍赔偿),而是判决车企退还购车差价,并赔偿李先生充电费用、交通补贴等共计3.2万元。
要点: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不轻易认定“退一赔三”,但会支持退还差价或赔偿损失。认定欺诈的核心要件是:车企是否故意隐瞒或歪曲关键事实。
2. 某新势力品牌“EPA续航”虚假宣传案(2024年)
案情概要:某新势力品牌在宣传其首款轿车时,使用了EPA(美国环保署)工况续航数据(通常比国内常用的CLTC(中国轻型汽车行驶工况)更严格),但未标明为“EPA”,让消费者误以为是更宽松的CLTC续航。多名车主提车后发现实际续航明显低于宣传值,联合起诉。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该品牌虽未直接造假,但利用消费者对续航工况的不了解,故意混淆标准,属于隐瞒重要信息,构成虚假宣传。法院判决该品牌立即停止相关宣传用语,并对首批车主提供终身免费充电额度(折合价值约1万元)作为补偿。

3. 某品牌“冬季续航之王”虚假广告案(2025年)
案情概要:2025年,某品牌汽车在广告中宣称其新款车型为“冬季续航之王”,并展示了一系列低温续航测试数据。北方车主反映,该车在-10℃环境下的实际续航不足宣传的50%。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发现该品牌宣传的数据系在封闭场地、关闭空调、使用经济模式等非日常驾驶条件下测出,且未在广告中显著标明。
裁判结果: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该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构成虚假广告。责令该品牌立即撤下相关广告,在官网及官方媒体显著位置发布致歉声明,并处以广告费用5倍的罚款(约200万元)。该案成为我国首例因“冬季续航虚标”被公开处罚的案例。
要点:在特定条件下测得的“极限续航”若未明确说明使用条件,且容易误导普通消费者,即构成违法。
案情概要:某车企在工信部申报的新车公告续航为520公里,但在对外宣传中却标注为“550公里”。消费者投诉后,工信部约谈该车企。
裁判结果:工信部认定其宣传数据与公告数据不一致,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暂停该车型的公告申报资格,直至其纠正宣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