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2024年高考成绩公布后,某民办高中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高考喜报”,宣称“一本上线率85%”“清华北大录取3人”。经教育局核查,该校实际一本上线率不足50%,且所谓“清华北大录取”实为“录取通知书”而非实际入学。教育局认定该校存在虚假宣传、夸大高考成绩的行为。
处理结果:教育局责令该校立即删除所有虚假宣传内容,公开澄清,并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该校在民办学校年检中被评定为“不合格”,核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要点: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或夸大的高考成绩、升学率、录取数据。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将面临年检不合格、核减招生计划、行政处罚等后果。

案情概要:2024年,某小学暑期装修后,开学时教室仍存在强烈刺激性气味,多名学生出现头晕、恶心、皮肤过敏等症状。家长自费检测发现教室内甲醛、TVOC严重超标。家长向教育局投诉。
处理结果:教育局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复检,确认教室空气质量不合格。责令学校立即停用涉事教室,安排学生在其他教室上课,对装修工程进行全面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安排出现症状的学生进行健康检查,费用由学校承担。
要点: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教学环境。教室装修后须经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
案情概要:2024年,某学校食堂被发现使用过期食材,多名学生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症状,被送往医院治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确认,学校食堂存放的调味品、肉类等已过期,且部分食材储存条件不达标。
处理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处以罚款,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教育主管部门对校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学校被要求全面整改食堂管理制度。
要点: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不仅面临高额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概要:2023年,某小学教学楼外墙面砖因年久失修突然脱落,砸中正在操场活动的一名学生,致其头部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学生家长起诉学校,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其校舍、场地、设施设备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该校外墙瓷砖长期存在脱落隐患,校方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未及时维修,存在明显过错。判决学校赔偿学生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
要点:学校对校舍及设施设备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发现隐患应及时维修或设置警示。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受伤的,学校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