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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辉律师事务所: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发表时间:2026-07-04     阅读次数:     字体:【

一、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1. 货物已交付但未签订书面合同,买方拖欠货款案

案情概要:2023年,某建材公司向某建筑公司供应一批价值30万元的水泥,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仅有送货单(由建筑公司现场人员签名)及微信聊天记录。建筑公司收货后仅支付10万元,剩余20万元拖欠一年未付。建材公司起诉要求支付余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送货单及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建筑公司已收货但未全额付款。判决建筑公司支付剩余货款20万元,并按同期LPR加计50%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要点:书面合同缺失不影响买卖关系的认定。送货单、收货单、微信记录等均可作为交易凭证。但需注意,送货单必须由对方有权签收的人员签字(如仓库管理员、项目经理等)。

2. 货物质量争议导致拒付货款案

案情概要:2024年,某食品加工厂向某包装公司采购一批包装材料,价款12万元。食品加工厂收货后发现部分包装材料存在异味、厚度不达标等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使用。食品加工厂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全部货款。包装公司起诉要求支付全部款项,食品加工厂反诉要求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法院经现场勘验及鉴定,确认部分包装材料确实存在质量瑕疵,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双方已收货的包装材料中,合格部分价款为8万元,不合格部分为4万元。法院判决食品加工厂支付合格部分的货款8万元;不合格部分的货款不予支持,且包装公司应承担因提供不合格产品造成的食品加工厂损失(酌定1万元)。

要点:货物存在质量瑕疵,买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部分货款,并可主张赔偿损失。但买方需及时提出质量异议、保留证据,并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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