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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辉律师事务所:二手平台自营出售翻新机案
发表时间:2026-08-27     阅读次数:     字体:【

案情概要:2024年,某二手平台在其自营频道中销售一款“99新”品牌手机,宣称“官方质检、正品保障”。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该手机系翻新机,序列号查询显示已过保修期,且内部零部件被更换。消费者以消费欺诈为由起诉平台。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平台自营销售翻新机冒充“99新”正品,构成消费欺诈。判决平台退还货款,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支付三倍赔偿金。典型意义:平台自营业务与普通第三方卖家不同,平台本身就是经营者,应承担“退一赔三”的严格责任。自营售假适用“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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