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2024年,苏州某小区业主王某因楼上邻居李某家两个孩子持续跑跳、拖拉桌椅,导致其长期失眠,被诊断为焦虑状态。王某多次沟通报警无果后起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长期、持续的低频噪声已严重干扰王某的正常生活安宁,构成“过度干扰”。判决李某采取铺设地毯、减少夜间活动等措施,并赔偿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维权要点:噪声侵权不以“超标”为绝对前提。若长期、频繁的噪声超出普通人的容忍义务,即使未达行政标准,也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建议通过录音录像、噪声日志、医院诊断证明等方式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