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辉律师事务所:非法储存炸药、雷管案
案情概要:2023年,某矿山施工队工人赵某在工程结束后,未按规定将剩余爆破器材上交,将15千克炸药及50枚雷管私藏在废弃矿井中。半年后,当地村民发现后报警。赵某辩称“留着以后自己用”。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赵某非法储存炸药、雷管,数量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炸药5千克以上或雷管50枚以上),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要点:炸药、雷管属于严格管制的爆炸物品。即便系合法领取的爆破器材,工程结束后未按规定上交而私自储存,同样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