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卖员送餐途中撞伤路人案——平台承担替代责任,但“众包”模式有例外
案情概要:2023年,某外卖平台骑手李某在送餐途中闯红灯,撞伤行人张某,致张某骨折。张某起诉李某及外卖平台。平台辩称李某系“众包骑手”,非正式员工,平台不担责。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李某虽系“众包”模式,但其接单、配送均受平台算法调度和管理,平台从配送费中抽成,双方存在事实上的用工管理关系。平台应承担替代赔偿责任。判决平台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8万元。平台赔偿后,可依据与李某的协议向其追偿。
要点:外卖员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若交警认定外卖员负有责任,受害人可同时起诉外卖员和平台。即便“众包”模式,平台也难以完全免责。
2. 快递员上门送件时客户被狗咬伤案——快递公司不担责,由饲养人赔偿
案情概要:2024年,快递员上门送件时,客户家中饲养的宠物犬突然冲出,将快递员腿部咬伤。快递员起诉客户赔偿。客户辩称“是快递员敲门太大声惊吓了狗”。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饲养动物致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饲养人不能证明损害系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客户的抗辩不构成免责事由。判决客户赔偿快递员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000元。快递员受伤不影响快递公司对其工伤责任的承担(双赔)。
要点:快递员被客户宠物咬伤,客户作为饲养人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与快递公司的工伤责任并行不悖。

案情概要:2024年,多人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身穿仿制工装、佩戴伪造工牌,上门以“检修燃气泄漏”为由,要求住户更换“不合格”燃气管,收取高额费用,涉案金额数万元。多名老人被骗。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主犯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点:正规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上门服务通常不收取现金,且不会现场推销高价配件。若遇到主动上门“检查”“更换”的服务,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遭遇此类欺诈的,建议立即报警并保留转账记录、收据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