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2025年,被告人林某等人成立工作室,专门利用AI换脸技术伪造知名企业家、公众人物的不雅视频,然后通过邮寄匿名信、发送彩信等方式向被害人索要“删帖费”“公关费”,涉案金额120余万元。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负责收集目标人物公开照片,有人负责合成视频,有人负责实施敲诈。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多地抓获该团伙成员。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林某等人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共同犯罪。主犯林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伪造对象涉及多名公众人物,社会影响恶劣,依法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成员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