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2024年,被告人赵某尾随独居女子陈某进入其居住的公寓楼道,在陈某开门时强行推门入室,捆绑陈某后抢劫现金及首饰共计2万余元。裁判结果:法院认定赵某的行为构成“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