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2022年3月,王某入职某物流公司,月薪5000元,入职时公司承诺“转正后交社保”,但直至2023年3月,公司仍未为其缴纳社保。2023年5月,王某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拒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等共计12万元。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赔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判决公司支付王某全部工伤赔偿费用12万元,并补缴社保。
要点:未缴纳社保,一旦发生工伤、医疗等费用,原本由社保基金承担的费用将全部转由用人单位承担,可能给企业带来巨额赔偿风险。
案情概要:2022年3月,王某入职某物流公司,月薪5000元,入职时公司承诺“转正后交社保”,但直至2023年3月,公司仍未为其缴纳社保。2023年5月,王某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拒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等共计12万元。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赔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判决公司支付王某全部工伤赔偿费用12万元,并补缴社保。
要点:未缴纳社保,一旦发生工伤、医疗等费用,原本由社保基金承担的费用将全部转由用人单位承担,可能给企业带来巨额赔偿风险。
案情概要:2020年6月,赵某入职某餐饮公司,入职时公司要求其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承诺“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公司每月补偿现金300元”。2021年7月(入职满13个月),赵某反悔,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以“有协议在先”为由拒绝。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缴纳社保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自由协商放弃的范畴。该《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判决公司为赵某补缴全部社保费用,已支付的每月300元现金补偿不计入社保缴纳金额。
要点:“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即使签了字,依然有权要求补缴。
案情概要:2020年6月,赵某入职某餐饮公司,入职时公司要求其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承诺“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公司每月补偿现金300元”。2021年7月(入职满13个月),赵某反悔,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以“有协议在先”为由拒绝。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缴纳社保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自由协商放弃的范畴。该《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判决公司为赵某补缴全部社保费用,已支付的每月300元现金补偿不计入社保缴纳金额。
要点:“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即使签了字,依然有权要求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