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网交易与跨境贩卖型
江苏王某“暗网”贩卖社保信息案——5亿条数据,获刑六年
案情概要:2019年以来,被告人王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大量公民身份证号码、社保缴纳记录、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利用“暗网”及加密通讯软件,向境外诈骗团伙出售。经查,王某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高达5亿余条,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1200万余元。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王某非法获取并向境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及违法所得均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鉴于其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是“暗网”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案件。相较于公开网络,暗网犯罪侦查取证难度更大,但司法机关通过资金穿透、技术溯源等手段依然实现精准打击,体现了对利用暗网实施犯罪的严惩立场。
购买信息用于下游犯罪的“链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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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倒卖“快递面单”案——购买信息用于诈骗,数罪并罚
案情概要:2023年4月至7月,王某在网上“接单”,按照境外诈骗分子的要求,联系快递网点内鬼提供含有实时在途快递的“快递面单”信息(含收件人姓名、电话、住址、快递单号)。王某共计非法获取并出售6万余条快递面单信息,获利10余万元。下游诈骗分子利用这些信息冒充客服实施精准诈骗,已核实造成多名被害人损失数百万元。
裁判结果: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同时,因其出售信息的行为对下游诈骗犯罪提供了帮助,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典型意义:快递面单是当下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司法机关对“收购—中转—销售—利用”信息犯罪的产业链,实施全链条打击,斩断下游诈骗犯罪的“信息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