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漓江风景名胜区内多家采石场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长期非法开采,严重破坏山体景观和生态环境。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虽多次下达停工通知,但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关停。检察机关向自然资源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自然资源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仍未全面履职,检察机关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裁判结果:法院判决确认自然资源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对非法采石场作出行政处罚并监督关停。判决生效后,涉案采石场全部关停,受损山体进入修复程序。
典型意义:本案是行政公益诉讼的典型场景——行政机关不作为,检察院告政府。行政公益诉讼不直接向污染者索赔,而是通过司法监督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从源头遏制污染行为。
